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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详细
混合型
中风险
广发资管核心C
(872021)
0.7971
最新净值(元)
1.184
累计净值(元)
净值日期:20230203
产品简介
投资经理
费率结构
产品净值
产品分红
投资组合
产品公告
法律文件
销售机构
产品名称
广发资管核心C
产品代码
872021
产品类型
集合资产管理计划
风险评测
中风险
管理人
广发证券资产管理(广东)有限公司
托管人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投资目标
秉承价值投资理念,通过积极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、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中具有持续高速成长潜力的高成长公司,在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,力争为投资者寻求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。
产品优势
秉承价值投资理念,通过积极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、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中具有持续高速成长潜力的高成长公司,在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,力争为投资者寻求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。
管理期限
36
封闭期
本产品不封闭。对于本集合计划每份集合计划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,锁定持有期为1年。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,每份集合计划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。
开放期
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份额的申购和赎回,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,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,则本集合计划不开放申购和赎回,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、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、赎回时除外。 集合合同生效后,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、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,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,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《信息披露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参与金额
投资比例与范围
交易规则
1、“未知价”原则,即申购、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; 2、“金额申购、份额赎回”原则,即申购以金额申请,赎回以份额申请; 3、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; 4、赎回遵循“先进先出”原则,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; 5、办理申购、赎回业务时,应当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,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; 6、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,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。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《信息披露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收益分配
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,由公司根据产品特点自行约定收益分配次数、比例等,若《集合合同》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。
备注
产品简介未能全部包含该产品的详细信息,未能详尽说明事宜请参考该产品合同。